原标题:健身卡协议中的“霸王条款”是否有效?
武威市民魏先生来电咨询:我在办理健身卡时协议中有“发生损伤概不负责”的格式条款,请问,这样的条款有效吗?
记者电话连线李艳波律师解答:为充分保护格式条款相对方的权益,民法典要求格式条款提供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
关系的内容进行提示,格式条款经提示后订入合同。但是,订入合同的格式条款并非当然有效。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或者不合理地加重对方责任、免除或减轻自己责任的格式条款无效。如魏先生咨询的问题,健身房提供的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了自身责任,应属无效。
(新凯发k8·凯发k8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实习生 吕淑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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